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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订《农业法》落地,食用菌产业迎来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机遇

时间:2026-09-02   访问量:

8月28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》,新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作为我国农业领域基础性法律,本次修订围绕粮食安全、农业绿色转型、农业科技创新、农产品加工流通、农民增收等关键方向完善制度框架。食用菌产业作为典型的“不与粮争地、不与人争粮”的特色富民产业,契合大食物观与循环农业发展方向,新法实施将从产业定位、生产模式、主体发展、质量监管、产业链建设等多个维度深刻影响行业走向,推动食用菌产业由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、绿色规范转型。

 
一、产业定位层面:纳入特色农产品供给体系,政策支撑基础更加稳固
新修订农业法明确落实大食物观,在保障粮食安全基础上,丰富肉、蛋、菌、果等多元食物供给,健全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保障机制。食用菌属于高蛋白、低脂肪的特色农产品,是拓展食物来源、优化国民膳食结构的重要品类,在法律框架下,其农业产业属性进一步夯实。
 
长期以来,部分地区食用菌产业存在定位模糊、项目扶持边缘化问题。新法实施后,地方在编制农业产业规划、安排涉农资金、布局特色产业项目时,食用菌产业将更有法律依据争取政策倾斜。尤其是林下食用菌、设施菌菇等模式,可纳入县域特色农业、乡村富民产业重点扶持范畴,产业发展的政策确定性显著提升。
 
同时,新法完善农业投入保障机制,明确财政优先保障农业领域,健全农村金融、农业保险服务体系。这有利于破解食用菌主体融资难、风险保障不足痛点,菌菇种植、菌种研发、深加工项目更容易对接涉农信贷、特色农产品保险等支持工具,降低产业发展资金门槛与市场波动风险。
 
二、绿色生产层面:循环农业导向利好菌菇模式,废弃物资源化迎来窗口期
本次修订一大亮点是新增农业绿色发展专章,鼓励节约集约农业技术,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,推进农作物秸秆、农林副产物等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,大力推广种养循环模式。
食用菌产业天然契合循环农业逻辑:秸秆、木屑、棉籽壳等农林废弃物可作为菌棒栽培基料,菌菇采收后产生的菌渣,又可加工成有机肥回归农田、林地,形成“农林废弃物—食用菌—有机肥”闭环产业链。新法从法律层面确立循环农业发展方向,各地将配套出台秸秆基料化利用、菌渣资源化补贴等落地政策,有利于降低菌棒原料成本,同时倒逼行业淘汰高污染、粗放式生产方式。
另一方面,绿色监管标准同步收紧。新法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,对生产过程污染物排放、废弃菌棒乱堆乱放等问题的监管力度将加大。小型散户、简易菌棚过去粗放处理菌渣的模式将不再可行,倒逼行业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,配套菌渣回收、无害化处理设施,绿色生产将成为产业准入的重要门槛。

三、科技与种质层面:推动菌种创新,夯实产业核心竞争力
新修订农业法专门强化农业科技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扶持,支持农业科研攻关、良种培育、先进装备推广,鼓励新技术与农业生产融合。菌种是食用菌产业的核心“芯片”,长期以来我国部分高端食用菌菌种依赖引进,自主育种能力不足,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有待完善。
在新法导向下,农业科研院所、种业企业开展野生食用菌资源收集、驯化、优质菌种选育、配套栽培技术研发等项目,能够更好对接农业科技专项扶持资金。同时配套种子法相关规则,食用菌菌种的生产经营、质量管控、知识产权保护将进一步规范,劣质菌种、假冒菌种扰乱市场的现象将得到治理,优质菌种推广速度加快,推动设施化、工厂化食用菌生产普及,提升单产与产品稳定性。

四、经营主体与利益联结:助力规模化组织化,带动菇农增收
新法提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,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,支持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,鼓励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,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重点任务。

食用菌产业兼具散户种植和工厂化生产双重特征。新法将推动两种模式协同升级:一方面,分散菇农通过合作社组织起来,统一菌种采购、标准化生产、统一品牌销售,提升议价能力;另一方面,龙头企业可依托土地流转政策建设规模化食用菌基地,发展 “企业+合作社+菇农” 模式,带动农户稳定增收。
同时,法律强调充分尊重农业经营主体意愿,规范产业调整过程,地方在推进食用菌产业集群建设时,将更加避免强制上马、一刀切发展等问题,保障菇农、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权益,激发市场内生动力。

五、质量安全与流通加工:完善全链条监管,拓展增值空间
在农产品端,新修订农业法衔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,强化农产品生产记录、质量管控、溯源管理,而人工种植食用菌已纳入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范围。未来食用菌生产企业、合作社需要完善生产台账、落实合格证制度,产品溯源体系逐步普及,不合格产品的追责机制更加清晰,行业整体质量门槛抬升,有利于优质菌菇品牌培育,淘汰无标准、无检测的低端产品。
在产业链延伸上,新法专门设置农产品流通与加工相关制度,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、仓储冷链、品牌建设,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。当前国内食用菌大量以鲜品、初级干品销售,深加工产品占比偏低,附加值不高。新法落地后,地方会更加鼓励菌菇预制菜、菌菇提取物、功能性食品等深加工项目,配套仓储冷链建设,打通产销渠道,延伸产业链价值,推动食用菌从初级农产品向高附加值食品、健康产品转型。

六、产业挑战与行业应对方向
机遇之外,行业也将迎来转型压力。一是合规成本上升,标准化设施、菌渣处理、质量检测、台账溯源等投入增加,小规模散户生存压力加大,行业加速优胜劣汰;二是各地配套细则落地存在时差,不同区域扶持政策、环保标准执行力度会存在差异;三是菌种知识产权、林下食用菌用地等配套细则仍需后续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。
对产业主体而言,应当提前布局: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,布局菌渣资源化循环利用;重视优质菌种选择与生产全过程管控,落实产品溯源与合格证制度;积极对接合作社、龙头平台,延伸深加工、品牌化赛道;主动对接地方农业主管部门,争取循环农业、特色农产品相关扶持项目。

新修订《农业法》并非直接针对食用菌单独立法,但作为农业领域顶层基础性法律,其绿色农业、特色农产品供给、农业科技创新、农产品产业化的制度导向,为食用菌产业长期健康发展筑牢法治根基。在政策红利与合规约束并行的环境下,具备标准化、绿色化、全产业链能力的市场主体将迎来更大发展空间,我国食用菌产业有望加速实现从产量大国向高质量产业强国升级,持续释放富民兴村的产业价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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